索引號 | 640300001/2023-00024 | 文號 | 吳政辦發〔2023〕7號 | 生成日期 | 2023-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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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發布機構 | 吳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責任部門 | 吳忠市生態環境局 |
吳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吳忠市加強入河(湖、溝)排污口排查整治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工(農)業園區管委會:
《吳忠市加強入河(湖、溝)排污口排查整治監管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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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吳忠市加強入河(湖、溝)排污口排查整治
監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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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函〔2022〕17號)、《寧夏回族自治區加強入河(湖、溝)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方案》,嚴格規范我市入河(湖、溝)排污口監督管理,改善流域水生態環境,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加強排污口排查溯源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責任明晰、設置合理、管理規范的長效機制,有效管控入河(湖、溝)污染物排放,不斷提升環境治理能力和水平,為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吳忠綠色發展先行市作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原則。
水陸統籌,以水定岸。統籌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打通岸上和水里,根據受納水體生態環境功能,科學確定排污口設置和管理要求,實現“受納水體—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單位”全過程監督管理。
明晰責任,嚴格監督。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工(農)業園區管委會落實排污口監督管理責任,生態環境部門統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工信、住建、水務、農業農村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協作。????
統一標準,差別管理。按照國家排污口監督管理相關規定及技術規范,結合實際,排查整治現有排污口,規范審批新增排污口,強化日常監管。
突出重點,分步實施。以黃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重點湖泊、主要排水溝等區域為重點,分步驟、分階段開展排污口監測、溯源、整治,構建全市排污口管理一張圖。
(三)排污口排查整治范圍。以黃河干流吳忠過境段入河排污口為重點,輻射黃河支流清水河、苦水河、紅柳溝吳忠過境段以及清水溝、南干溝、羅家河、第一排水溝一分溝、二分溝重點入黃排水溝干流入河排污口。原則上以排查河流、排水溝兩側的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各延伸1公里,有條件的可結合實際進一步延伸范圍。河流(段)、排水溝兩側10公里內有工業園區的,應將整個工業園區納入排查整治范圍。
(四)目標任務。2023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范圍內排污口排查,建立排污口排查清單和“一口一檔”臺賬;12月底前,完成排污口監測溯源,制定排污口整治措施,實行“一口一策”;2024年6月底前完成取締、清理合并排污口整治任務;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建立科學系統的排污口監督管理體系。
二、工作任務
(一)開展排污口排查溯源(2023年3月至12月)
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利通區、鹽池縣政府配合排查清水溝、南干溝、苦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紅寺堡區負責排查紅柳溝(紅寺堡段)、清水河(紅寺堡段)入河排污口;青銅峽市負責排查羅家河、第一排水溝一分溝、二分溝入河排污口;同心縣負責排查清水河(同心段)入河排污口。
1.組織排污口排查。各縣(市、區)在2020年全區入河(湖、溝)排污口設置清單(吳忠)(附件1)和2021年生態環境部黃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交辦清單基礎上,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查漏補缺”排查要求開展深入排查,參照《入河(海)排污口三級排查技術指南》(HJ1232-2021)規范,摸清各類排污口基本情況信息,建立排污口排查清單(附件2)和“一口一檔”臺賬(包括每個排污口排查檔案和照片)。2023年6月底前,將排污口排查清單、臺賬報市生態環境局。
2.開展監測溯源。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則,開展排污口監測溯源工作,逐一明確排污口責任主體,建立責任主體清單,經溯源后仍無法確定責任主體的,由屬地政府作為責任主體,責任主體負責源頭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規范化建設、維護管理等。根據監測溯源結果,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要求,制定“一口一策”。2023年12月底前,將整治方案和需整治排污口清單報市生態環境局。
3.排污口命名編碼。在排查和監測溯源階段,各地應按照《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J1235-2021)要求,結合排污口責任主體的單位性質、規模和隸屬關系等,對補充排查和前期已排查出的入河(湖、溝)排污口進行命名和編碼,已按照寧生態環保辦〔2021〕7號文件精神進行編碼的排污口按照《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J1235-2021)重新編碼。
(二)開展排污口分類整治(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4.明確排污口分類。排污口分為工業排污口(GY)、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SH)、農業排口(NY)、其他排口(QT)四種類型。其中,工業排污口包括工礦企業排污口和雨洪排口、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排污口和雨洪排口等;農業排口包括規?;笄蒺B殖排污口、規?;a養殖排污口等;其他排口包括大中型灌區排口、規模以下水產養殖排污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排污口、農村生活污水散排口、人工濕地排口、支溝、毛溝入干溝、入黃排口、雨污分流城市雨水排口、生態補水排口等。
5.明確整治要求。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一口一策”,建立排污口整治銷號臺賬,分階段、有序推進整治工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取締、清理合并排污口整治任務,2025年底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最終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單。對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農村生活等排污口的整治,應做好統籌,避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對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排污口整治的單位,可合理設置過渡期,指導幫助整治。
6.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設置的排污口,非法工業企業排污口,由屬地縣級人民政府依法采取責令拆除、責令關閉等措施予以取締。要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確保轄區水生態環境安全和供水安全。
7.清理合并一批。對于城鎮污水收集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則上予以清理合并;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開發區)內企業現有排污口應盡可能清理合并,原則上一個企業只保留一個工礦企業排污口,污水通過截污納管由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清理合并后確有必要保留兩個及以上工礦企業排污口的,應告知市生態環境局及其派出分局;鼓勵集中分布、連片聚集的中小型水產養殖尾水統一收集處理,設置統一的排污口;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散排口結合鄉村振興、廁所革命等工作統籌推進合并。
8.規范整治一批。保留的排污口要依法依規開展排污口審批備案,并在明顯位置樹標立牌,注明排污口名稱、編碼、責任單位、聯系方式等信息,便于現場監測和監督檢查。組織清理違規接入排污管線的支管、支線,推動一個排污口只對應一個排污單位;對確需多個排污單位共用一個排污口的,要督促各排污單位分清各自責任,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對存在布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線,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調整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線走向、更新維護設施、設置必要的檢查井等措施進行整治。????
(三)嚴格排污口監督管理
9.加強規劃引領。各相關部門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河湖水功能區劃、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等規劃區劃,要充分考慮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關于排污口設置的規定。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將排污口設置規定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嚴格審核把關,從源頭防止無序設置。二級水功能區黃河青銅峽飲用、農業用水區設置為禁止排污區域。
10.嚴格規范審批。工礦企業、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能力500噸以上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入河(湖、溝)排污口設置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日處理能力500噸以下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入河(湖、溝)排污口的設置由各縣實行備案制(利通區排污口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備案)。對未達到水質目標的水功能區,除城鎮、農村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站)入河(湖、溝)排污口外,應當嚴格控制新設、改設或者擴大排污口。排污口設置要嚴格按照《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術導則》《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技術導則》等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審批備案。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自治區審批建設項目的入河(湖、溝)排污口的設置審核,由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負責,一級水功能區上的排污口設置審核需征求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意見。????
11.加強監督管理。地方生態環境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通過核發排污許可證,依法明確排污口責任主體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要求。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工礦企業、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開展監測,水生態環境質量較差的地方應適當加大監測頻次。鼓勵將農業排口、城鎮雨洪排口及其他排口納入管理,對城鎮雨洪排口開展規范化建設,加大對借道排污等行為的查處力度。
12.嚴格環境執法。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大排污口環境執法力度,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設置排污口或不按規定排污的,依法予以處罰;對私設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逃避監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確定責任主體,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排污口責任主體應當定期巡查維護排污管道,發現他人借道排污情況的,應立即向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并留存證據。
13.加強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自治區排污口信息平臺,建立動態管理臺賬,將排污口排查整治、設置審核備案、日常監督管理等信息納入信息化建設內容,加強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信息平臺的數據共享,不斷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全市入河(湖、溝)排污口排查整治指導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工(農)業園區管委會落實屬地職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監督管理,工信、住建、農業農村、水務部門分別配合做好工業排污口、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農業排口、灌區排口等排口溯源整治和監督管理。積極發揮河湖長制制度優勢和市全面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督促落實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進排污口排查整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將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二)嚴格考核問責。市人民政府將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監督管理情況納入效能考核重要內容,定期督辦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不力的縣(市、區)、部門及時進行通報,對在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等行為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責任。
(三)加強科技創新。綜合運用遙感、航拍等各類技術手段,為排污口整治提供技術保障。鼓勵探索開展排污口智能化監管、污染物溯源、超標預警等創新性研究,為構建“受納水體—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單位”全過程監督管理體系提供技術支撐,提高科學預判、精準治污的能力。
(四)加強公眾參與。加強生態文明理念和排污口監督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鼓勵群眾踴躍參與環境監督管理。生態環境等部門要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平臺,依法公開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監督管理相關信息。排污口責任主體應通過標識牌、顯示屏、網絡媒體等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排污口相關信息。
附件:1.?2020年全區入河(湖、溝)排污口設置清單(吳忠)
2.全市入河(湖、溝)排污口排查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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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0年全區入河(湖、溝)排污口設置清單(吳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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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縣、(區) | 排污口名稱 | 地理坐標 | 排污類型 | 排放 方式 | 排污單位 | 受納水體 |
1 | 利通區 | 利通區高閘鎮77156部隊生活污水排污口 | 106°6’37.50”, 37°52’12.75”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部隊生活污水 | 清四溝 |
2 | 利通區 | 吳忠市第二污水廠污水排污口 | 106°7’25.74”?,37°57’34.74” | 城鎮生活污水 | 管道 | 吳忠市第二污水處理廠 | 清水溝 |
3 | 利通區 | 吳忠市第二污水廠2#污水排污口 | 106°6’37.50”,37°52’12.75” | 城鎮生活污水 | 管道 | 市政 | 清水溝 |
4 | 利通區 | 南干溝入黃濕地排水口 | 106°7’35.31”,37°58’41.02” | 混合污水 | 明渠 | / | 南干溝 |
5 | 利通區 | 清水溝入黃濕地排水口 | 106°11’52.09”,38°3’19.78” | 混合污水 | 管道 | / | 清水溝 |
6 | 利通區 | 苦水河入黃排污口 | 106°12’21.41”,38°3’54.81” | 混合污水 | 明渠 | / | 苦水河 |
7 | 利通區 | 二池溝入清水溝排污口 | 106°12’15.66”,38°2’27.84” | 混合污水 | 明渠 | 生活污水(30戶,100人-散排) | 清水溝 |
8 | 利通區 | 古城灣幸福村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12’3.11”,38°2’33.35”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土埋) | 古城灣幸福村 | 清水溝 |
9 | 利通區 | 金銀灘鎮豐產溝混合污水排污口 | 106°16’38.46”,37°55’39.00” | 混合污水 | 明渠通涵洞 | 生活污水、農田退水、工業廢水 | 苦水河 |
10 | 利通區 | 金銀灘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排污口 | 106°16’18.41”,37°55’56.58” | 混合污水 | 管道 | 生活污水、工業廢水(裝備園區) | 豐產溝-苦水河 |
11 | 利通區 | 金銀灘鎮溝臺村混合污水排污口 | 106°16’43.75”,37°55’52.19” | 混合污水 | 明渠通涵洞 | 生活污水、農田退水 | 苦水河 |
12 | 利通區 | 金銀灘鎮母豬溝混合污水排污口 | 106°18’4.32”,37°54’17.86” | 混合污水 | 明渠通涵洞 | 生活污水、農田退水 | 苦水河 |
13 | 利通區 | 金銀灘鎮北大溝混合污水排污口 | 106°16’24.69”,37°57’10.02” | 混合污水 | 明渠通涵洞 | 生活污水、農田退水 | 苦水河 |
14 | 利通區 | 金銀灘鎮地金路邊溝混合污水排污口 | 106°16’44.55”,37°55’42.89” | 混合污水 | 明渠 | 生活污水、農田退水 | 苦水河 |
15 | 利通區 | 回樂人家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3’33.85”,37°56’46.48”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生活污水(100戶,400人) | 無名溝 |
16 | 利通區 | 林場一隊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16’40.78”,37°54’45.35”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生活污水(林場一隊:150戶,500人) | 北干溝 |
17 | 利通區 | 茂源天然果汁廠混合污水排污口 | 106°16’37.53”,37°54’32.76” | 工業廢水 | 管道 | 生活污水+工業廢水-果汁廠 | 苦水河支溝 |
18 | 利通區 | 扁擔溝鎮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14’18.52”,37°48’3.92”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生活污水(300-400戶,1200人) | 高糜子灣七隊農溝 |
19 | 利通區 | 郭橋七隊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16’5.29”,37°58’6.59”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生活污水(60-70戶,200人) | 黑二溝 |
20 | 利通區 | 清四溝入清水溝排污口 | 106°12’2.11”,38°54’20.38” | 混合污水 | 明渠 | 生活污水、農田退水 | 清水溝 |
21 | 利通區 | 清六溝入清水溝排污口 | 106°10’53.52”,37°53’35.66” | 混合污水 | 明渠 | 生活污水、農田退水 | 清水溝 |
22 | 利通區 | 清三溝入清水溝排污口 | 106°11’0.17”,37°54’23.96” | 混合污水 | 明渠 | 生活污水、農田退水 | 清水溝 |
23 | 利通區 | 吳忠市第一污水處理廠排污口 | 106°11’7.26”,38°1’0.85” | 城鎮生活污水 | 管道 | 吳忠市第一污水處理廠 | 黃河 |
24 | 利通區 | 吳忠市第一污水處理廠人工濕地進黃河排水口 | 106°11’5.76”,38°1’26.38” | 混合污水 | 管道 | 生活污水、工業廢水 | 人工濕地 |
25 | 利通區 | 劉家河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排污口 | 106°15’16.68”,37°58’42.90”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生活污水 | 文戰溝 |
26 | 利通區 | 盈豐畜產品商貿養殖場生活污水排污口 | 106°15’18.62”,37°58’44.29”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生活污水 | 文戰溝 |
27 | 利通區 | 文戰溝賓格下未知排污口 | 106°15’34.21”,37°58’45.97”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未知 | 文戰溝 |
28 | 利通區 | 文戰溝入苦水河排污口 | 106°15’15.01”,37°58’44.04” | 混合污水 | 明渠通涵洞 | 混合污水 | 苦水河 |
29 | 利通區 | 巴浪湖農場生活污水排污口 | 106°13’45.33”,37°55’18.83”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農田退水、生活污水 | 老清水溝 |
30 | 利通區 | 吳忠市第三污水處理廠排污口 | 106°7’53.71”,37°54’29.92” | 城鎮生活污水 | 管道 | 清四溝 | 南干溝 |
31 | 利通區 | 吳忠市昊盛紙業污水處理廠排污口 | 106°9’5.89”,37°50’44.20” | 工業廢水 | 管道 | 清水溝 | 清水溝 |
32 | 太陽山鎮 | 太陽山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排污口 | 106°33’14.87”,37°25’55.39” | 混合污水 | 管道 | 太陽山工業園區+生活 | 苦水河 |
33 | 紅寺堡區 | 紅寺堡區第二污水處理廠排污口 | 106°0’51.65”,37°24’17.72” | 城鎮生活污水 | 管道 | 紅寺堡區生活污水 | 紅柳溝 |
34 | 紅寺堡區 | 柳泉鄉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12’40.06”,37°27’32.34”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柳泉鄉 | 苦水河 |
35 | 紅寺堡區 | 大河鄉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5°52’45.95”,37°23’51.82”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大河鄉 | 紅柳溝 |
36 | 青銅峽市 | 西河入黃河排污口 | 105°55’33.72”,37°49’24.04” | 混合污水 | 明渠 | 廣武村 | 西河 |
37 | 青銅峽市 | 峽口鎮鎮區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5’3.71”,37°54’48.96”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峽口鎮鎮區(300戶,1000人) | 清四溝 |
38 | 青銅峽市 | 峽口鎮譚橋村工業廢水處理廠排污口 | 106°5’13.51”,37°53’17.77” | 工業廢水 | 明渠 | 6家皮草企業 | 團結湖 |
39 | 青銅峽市 | 峽口鎮郝渠村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2’59.99”,37°55’57.12”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郝渠村(95戶,350人) | 邊溝 |
40 | 青銅峽市 | 峽口鎮巴閘村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1# | 106°6’48.34”,37°54’15.19”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巴閘村一隊(105戶,400人) | 南干溝 |
41 | 青銅峽市 | 峽口鎮巴閘村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2# | 106°6’51.48”,37°54’29.30”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巴閘村三隊(80戶,300人) | 南干溝 |
42 | 青銅峽市 | 峽口鎮漢渠村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5’43.22”,37°53’37.01”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漢渠村(64戶,250人) | 南干溝 |
43 | 青銅峽市 | 峽口鎮譚橋村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4’36.04”,37°55’26.33”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譚橋村(300戶,1000人) | 團結溝 |
44 | 青銅峽市 | 峽口鎮西灘村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1# | 106°3’13.68”,37°53’42.80”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西灘村一、二隊(200戶,700人) | 團結溝 |
45 | 青銅峽市 | 峽口鎮西灘村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2# | 106°4’6.66”,37°53’32.28”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西灘村三、四、五隊(640戶,1300人) | 團結溝 |
46 | 青銅峽市 | 廣武村生活污水排污口1# | 105°54’0.02”,37°50’6.81”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109國道東側商業鋪、銀行未處理生活污水 | 狼八井溝 |
47 | 青銅峽市 | 廣武村生活污水排污口2# | 105°53’58.67”,37°50’7.36”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109國道西側商業鋪、派出所未處理生活污水 | 狼八井溝 |
48 | 青銅峽市 | 廣武村四海賓客家常菜排污口 | 105°53’57.23”,37°50’8.96”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四海賓客家常菜未處理生活污水 | 狼八井溝 |
49 | 青銅峽市 | 廣武四隊渠入西河排污口 | 105°54’54.41”,37°49’12.99”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農田退水、生活污水 | 西河 |
50 | 青銅峽市 | 青銅峽第二污水處理廠排污口 | 105°57’9.26”,37°35’35.33” | 混合污水 | 管道 | 青銅峽市第二污水處理廠 | 團結溝 |
51 | 青銅峽市 | 青銅峽第三污水處理廠排污口 | 106°1’4.54”,37°54’15.99” | 混合污水 | 管道 | 青銅峽市第三污水處理廠 | 南二溝 |
52 | 青銅峽市 | 余橋村古鎮人家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2’21.81”,37°54’45.22”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古鎮人家(316戶,1200人) | 秦渠 |
53 | 青銅峽市 | 余橋村回鄉苑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0’45.55”,37°53’59.89”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回鄉苑(131戶,500人) | 秦渠 |
54 | 青銅峽市 | 青銅峽鎮裝甲合成旅生活污水排污口 | 106°2’14.38”,37°53’0.99”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某裝甲合成旅 | 紅衛溝 |
55 | 青銅峽市 | 青銅峽市金昱元樹脂廠排污口 | 106°1’17.75”,37°54’25.77” | 工業廢水 | 管道 | 青銅峽市金昱元樹脂廠 | / |
56 | 青銅峽市 | 青銅峽市第一污水處理廠排污口 | 106°6’51.48”,37°54’29.30” | 城鎮生活污水 | 管道 | 青銅峽市第一污水處理廠 | 羅家河 |
57 | 青銅峽市 | 寧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排污口 | 105°59’5.31”,38°2’2.20” | 工業廢水 | 管道 | 寧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唐徠渠 |
58 | 青銅峽市 | 瞿靖鎮光輝污水廠排污口(舊) | 106°0’53.86”,38°4’0.24”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蔣西村 | 中干溝 |
59 | 青銅峽市 | 瞿靖鎮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3’6.90”,38°5’37.15”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瞿靖鎮 | 反帝溝 |
60 | 青銅峽市 | 邵崗鎮集鎮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4’9.40”,38°9’26.70”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邵崗鎮 | 農田退水溝 |
61 | 青銅峽市 | 邵崗鎮連湖農場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5’9.53”,38°8’17.99”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連湖農場 | 連湖東溝 |
62 | 青銅峽市 | 葉盛鎮集鎮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10’31.53”,38°6’27.72”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葉盛鎮 | 永長溝-羅家河 |
63 | 青銅峽市 | 大壩鎮利民村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3’13.54”,38°0’54.91”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利民村 | 紅旗溝-中干溝 |
64 | 青銅峽市 | 大壩鎮大壩村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0’58.31”,37°59’22.68”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大壩村 | 大壩溝 |
65 | 青銅峽市 | 大壩鎮三棵樹村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5°57’9.61”,37°58’28.30”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三棵樹村 | 跌文溝 |
66 | 青銅峽市 | 大壩鎮韋橋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1# | 105°59’42.62”,37°55’56.21”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韋橋村6隊 | 農田退水溝 |
67 | 青銅峽市 | 大壩鎮韋橋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2# | 105°59’55.37”,37°57’16.47”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韋橋村3隊 | 韋橋農溝 |
68 | 青銅峽市 | 大壩鎮中莊新居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4’0.94”,37°57’56.12”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中莊新居 | 羅家河 |
69 | 青銅峽市 | 峽口鎮趙渠村生活污水站排污口1# | 106°6’44.48”,37°53’41.93”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峽口鎮趙渠村一隊生活污水 | 南干溝 |
70 | 青銅峽市 | 峽口鎮趙渠村生活污水站排污口2# | 106°6’45.27”,37°53’45.33”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峽口鎮趙渠村六隊生活污水 | 南干溝 |
71 | 青銅峽市 | 青銅峽市寶德華陸水務有限公司 | 105°55’18.90”,37°55’27.62” | 工業廢水 | 管道 | 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 | 黃河 |
72 | 鹽池縣 | 鹽池縣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 | 107°25’8.28”,37°46’47.32” | 城鎮生活污水 | 管道 | 生活污水 | 溝沿子溝 |
73 | 鹽池縣 | 鹽池縣高沙窩桑德水務有限公司排污口 | 107°2’59.26”,38°0’17.09” | 工業廢水 | 管道 | 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 | 人工濕地 |
74 | 同心縣 | 同心縣新區污水處理廠雨污合流溢流口 | 105°53’9.29”,37°0’15.77” | 混合污水 | 管道 | 同心縣污水處理廠 | 清水河 |
75 | 同心縣 | 同心縣新區污水處理廠排污口 | 105°53’2.34”,37°0’30.13” | 城鎮生活污水 | 管道 | 同心縣污水處理廠 | 清水河 |
76 | 同心縣 | 下馬關鎮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27’16.70”,37°7’55.36”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下馬關鎮 | 甜水河 |
77 | 同心縣 | 韋州鎮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6°29’23.06”,37°17’40.19” | 農村生活污水 | 明渠通涵管 | 韋州鎮 | 甜水河 |
78 | 同心縣 | 王團鎮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 | 105°59’1.88”,36°51’41.28” | 農村生活污水 | 管道 | 王團鎮 | 封閉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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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市入河(湖、溝)排污口排查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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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縣(區) | 排污口名稱(按HJ1235-2021規定填報) | 排污口編碼(按HJ1235-2021規定填報) | 排污單位 | 責任人及聯系電話 | 坐標 | 設立時間 | 排污口類型(一級分類) | 排污口類型(二級分類) | 排放方式(管道/明渠/涵洞/其他) | 排污口尺寸(直徑/長*寬單位厘米) | 受納水體 | 廢水排放量(萬噸/年) |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噸/年) | 氨氮排放量(噸/年) | 環評審批情況(未審批/已審批填寫審批文號) | 排污許可情況(未辦理/已辦理填寫排污許可證號) | 設置審批情況(未審批/已審批填寫審批文號) | 整治情況(不需要整治/整治包括取締合并/整治三類) | 備注(生態環境部交辦/新增) | |
經度 | 緯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