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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640300004/2023-00028 文號 吳教發〔2023〕8號 生成日期 2023-03-16
          有效性 有效 發布機構 吳忠市教育局 責任部門 吳忠市教育局

          吳忠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吳忠市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應用考核測評認定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屬各學校、幼兒園:

          現將《吳忠市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應用考核測評認定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吳忠市教育局    

                                   2023227

          (此件公開發布)



          吳忠市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

          2.0校本應用考核測評認定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于實施全國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見》精神,按照自治區、吳忠市《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2.0實施方案》要求,為規范和指導全市各學校(幼兒園)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校本應用考核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吳忠市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應用考核測評認定方案》。

          一、目標任務

          2025年,基本實現我市校長信息化領導力、教師信息化教學能力、培訓團隊信息化指導能力顯著提升,全面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創新發展,即三提升一全面”的總體發展目標。構建以校為本、基于課堂、應用驅動、注重創新、精準測評的教育數字化環境下的教師信息素養發展新機制。

          二、組織保障

          為統籌安排吳忠市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應用考核測評認定各項工作,特成立吳忠市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2.0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 長:高明舉 市教育工委書記 教育局黨組書記

              王守軍 市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柳佳偉 市教育局副局長

          成 員:周 茂 利通區教育局局長

              哈小軍 紅寺堡區教育局局長

              陳英君 青銅峽市教育局局長

              劉廷志 鹽池縣教育局局長

              周憲瑜 同心縣教育局局長??

              市教育局各行政、事業科室主要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師資培訓中心。賀欣任辦公室主任,趙志堅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測評認定標準與依據

          本測評認定依據為《寧夏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發展測評規范》(以下簡稱《測評規范》見附件1),教師在完成研修后,要達到相應的能力目標要求。

          四、測評認定對象與要求

          (一)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

          1.50歲以上教師從《測評規范》中自主選擇1-2個微能力點參加測評認定。

          2.50歲以下教師分以下四個類別參加測評認定。

          1)特級教師、塞上名師和自治區級骨干教師從《測評規范》中的A1、A8-A13、B1-B10、C1-C7中選擇3個微能力點參加測評認定;

          2)市(縣、區)級名師骨干教師從《測評規范》中選擇3個微能力點參加測評認定,其中2個微能力來自B1-B10或C1-C7中;

          3)其余教師從《測評規范》中選擇3個微能力點參加測評認定,其中至少1個微能力來自B1-B10或C1-C7中。

          4)幼兒園教師從《測評規范》中自主選擇3個微能力點參加測評認定。

          (二)中小學學校、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黨組織書記、校(園)長

          1.學校黨組織書記、校(園)長信息化領導力測評認定??己藢W校信息化教學發展規劃及其落實達成情況。需要提供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的整校推進方案和學校執行落實該項目的佐證材料。

          2.學校黨組織書記、校(園)長信息化教學指導力測評認定。按照上述(一)中的50歲以下教師測評標準執行。

          五、測評內容與學時認定

          所有測評對象均需完成50學時的學用研任務(線上研修為25學時,線下實踐應用為25學時)。

          1.線上研修測評。線上研修為25學時,由培訓機構負責認定,主要考核教師網絡學習過程中的表現、參與情況及學習結果等。成果佐證是結業證書。

          2.線下實踐測評。線下實踐應用為25學時,完成線下實踐應用任務。所有參評人員依據上述第二條測評要求,按照《測評規范》中“提交的微能力成果”要求的內容和形式制作測評認定材料。

          六、測評認定流程與方式

          1.學校測評。學校要選取信息化教學應用能力突出的人員組建測評團隊,以學科為單位,按照《測評規范》中的微能力成果提交要求和評價標準對提交的成果開展評價;同時要隨機抽取一定比例的教師,開展聽課或說課,查看課堂應用情況。學校測評優秀率不得高于30%低于20%。學校測評完成后,申請教育局測評認定。

          2.教育局測評認定。教育局組織測評認定團隊,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隨機抽取申請測評認定的學校和教師,依據《測評規范》的微能力成果提交要求和評價標準,對各校(園)長、教師的認定成果進行抽查,同時隨機抽取一定比例的教師,開展推門聽課或說課,查看課堂應用情況。抽查評價結果與學校評價結果一致率達到80%以上,并且無不合格者,則該校評價通過認定。否則,學校評價結果不予通過,返回學校重新評價。教育局測評認定完成后,申請自治區抽查測評。

          3.測評認定工作流程。測評認定第一項是召開學校座談會,測評認定團隊聽取學校關于該項工作的匯報,書記、校(園)長需要匯報本校整校推進工作情況(時間8分鐘以內);第二項是按照各學校教師數的20%的比例抽取抽測教師,學校書記、校(園)長必測;第三項是按照《測評規范》的微能力成果提交要求和評價標準,對書記、校(園)長、抽測教師的微能力點成果進行測評,同時隨機抽取一定比例的教師開展推門聽課或說課,查看課堂應用情況。

          七、工作進度安排

          (一)20233月:各學校需完成校本應用考核,并向教育局提出測評認定申請。

          (二)20234月:教育局組織專家團隊對各學校開展測評認定工作。

          (三)20235月:向自治區教育廳提出測評認定申請,等待自治區抽查測評。

          八、測評結果認定與案例上報

          (一)經教育局測評認定,認定結果為優秀”、“合格”、 “待合格,對于認定“待合格的學校,教育局將予以通報,并要求學校重新考核,重新考核后申請教育局再次測評認定。

          (二)各學校對于測評后的優秀案例,學校要組織人員進行打磨,按照附件模板進行上報教育局師資培訓中心。主要是:教師教學創新應用案例(附件2)、組織實施案例(學校整校推進案例、市縣(區)組織實施案例)(附件3),案例匯總表(附件4)。

          (三)市提升工程領導小組,將在2023-2025年對全市開展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2.0教師教學創新應用案例、學校組織實施案例開展市級年度評選,并對在提升工作中表現優異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全面促成全市范圍內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創新發展的良好態勢。

          (四)測評認定結果作為教師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學分登記依據、作為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晉升、教師聘用、評優選先、教師資格認定、資格定期注冊等的必備條件,并與教師年終考核獎勵掛鉤。


          附件:1.寧夏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發展測評規范

             2.教師信息化教學創新典型案例信息表

             3.組織實施典型案例信息表

             4.案例匯總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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